依據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辦理

、計畫自1101122日至111114日公告受理執行期間為11161日至112531相關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申請程序

1、申請名冊及申請機構切結書各12份經有關人員核章後應於規定期限內函送科技部逾期不予受理符合資格申請者請於校內截止日11115(星期三)中午12:00前完成線上作業同時副知產學營運處承辦人以利彙整函送科技部申請(若醫師不具教職身份者,請提出醫院之在職證明書正本佐證)

2、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核計畫申請人及合作企業資格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計畫申請人資格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

()合作企業出資規定

1、合作企業配合款之總和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5%之金額,且配合款不得低於25萬元。計畫屬人文領域者,其合作企業之企業配合款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0%,且配合款不得低於20萬元。

2、其餘規定詳見徵求公告

本計畫公告受理訊息亦同步於科技部網站(最新消息/計畫徵求)公告各類書表請至科技部網站(點我連結)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

檢附計畫申請書格式供參其餘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計畫相關文件請自行於科技部網站點我連結)之最新消息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下載利用

各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科技部得依審議情形調減補助經費,計畫未獲通過補助者,不得提出申覆。

六、如計畫選擇繳交先期技轉授權金,合作企業將先期技轉授權金繳交執行機構後,依規定繳交科技部部分,應由計畫執行機構辦理繳款事宜。

七、計畫徵求說明會

本計畫將辦理3場次計畫徵求說明會,各場次時間、地點及線上報名事宜詳,請參閱說明會活動網站,連結:點我連結

科技部聯絡人

()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

()計畫規定如有疑義請洽科技部產學司電話:(022737-7280林先生、(022737-7241王小姐。

相關附件:

申請書(參考用)

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暨修正對照表

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先期術移轉授權約議定原則


提醒各位申請者: 

申請各計畫時,請務必上校務資訊系統填寫「申請校外計畫自我檢查表(T.3.0.26申請校外計畫自我檢查表)」。請師長依提示訊息完成填寫並須存檔成功,以利各計畫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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