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科技部」改制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原「科技部」之權責事項,自111年7月27日起,改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管轄,爰配合修正旨揭要點名稱及規定中有關主管機關之名稱(或簡稱)。

二、檢送修正後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科學研究成果應用推廣專書計畫作業要點」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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