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產業高階人才培訓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二、計畫執行期限:自11371日至114630日止。

三、本計畫係擇優遴選國內大學校院或法人擔任培訓單位,鏈結合作廠商進行產業實務訓練,共同培訓博士級人才,並媒合至產業就業,以培養產業所需高階人才。

四、申請單位申請時須擇選培訓對象類型(本國籍或外國籍博士,得複選);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預計遴選本國籍博士培訓單位約2-3家,外國籍博士培訓單位1家,並得視審查情形決定獲選家數。

五、本案相關徵求訊息已公布於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計畫徵求專區、產學及園區業務處網頁公告事項,請務必先詳閱申請須知(如附件) 後再行申請。

六、請於113522日前將申請書一式6份、光碟、合作廠商設立證明及實習訓練合作意願書各1份函送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七、為利申請單位瞭解本計畫目的及推動內容,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訂於近期舉辦申請說明會,相關訊息將於近日公告於本計畫網站最新消息。

八、本案相關問題諮詢,請與本計畫辦公室黃小姐聯繫(電話:03-5732961emailcarriehuang@itri.org.tw)

相關附件:

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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