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踴躍申請國立中山大學與高雄醫學大學產學合作研究補助透過兩校交流合作共同提高產學合作相能量,共同對外爭取產學計畫,並將研究概念具體實現及加速研發成果商品!


說明事項:

一、依據「國立中山大學與高雄醫學大學產學合作研究補助原則」相關規定辦理。

二、受理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08422()下午5:30截止

三、補助對象:本補助限兩校專任教職員工及醫師共同申請之。1.編有計畫管理費之產學合作計畫。2.以研究成果加值為導向之合作計畫。

四、補助金額:1.產學合作類最高以10萬元為限(每校各5萬元為限)2.研究成果加值類最高以40萬元為限(每校各20萬元為限)

五、申請程序:於申請期限內,向產學營運處產學合作組提出申請,申請之計畫執行以一年為原則,多年期之連續性計畫,須每年依規定提出申請。

1.產學合作類:由申請人檢附申請表格、產學合作合約書及補助經費運用計畫書。

2.研究成果加值類:由申請人檢附申請表格及計畫書。

(請將電子檔案寄至spring@kmu.edu.tw,用印完成之紙本繳交一份承辦人:陳淑媛)每人每學年以申請一題為限。

六、計畫預計執行期間:108.6.15~109.6.14

七、預計5下旬左右通知審查結果。

八、相關原則與申請書格式請見下方參考附件。

參考附件:

·  國立中山大學與高雄醫學大學產學合作研究補助原則

·  國立中山大學與高雄醫學大學產學合作研究補助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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