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辦理。
二、旨揭計畫執行日為108年6月1日至109年5月31日,相關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申請程序
1、申請名冊及申請機構切結書各1式2份經有關人員核章後,應於108年1月8日(星期二)前函送科技部,逾期不予受理,原校內申請截止日期107年12月28日(星期五),現展延至108年1月1日(請於1/1前上科技部網頁填寫並送出),礙於學校行政流程時間,無法再延長超過1月1日。
2、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核計畫申請人及合作企業資格,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計畫申請人資格,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
(二)合作企業派員參與產學合作計畫或提供設備供產學合作計畫使用,作為出資比者,應備資料如下:
1、合作企業指派具有研發能力之員工參與計畫並申請作為配合款出資比者:應就所派人力完成評價,並由申請人檢齊評價文件,送經計畫執行機構循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提出申請(請12月20日前先聯繫產學處)。
2、合作企業提供設備供計畫執行使用並申請作為配合款出資比者:應將設備完成評價並附設備所有權移轉承諾書(設備所有權於簽約後3個月內移轉予計畫執行機構所有)等資料,由申請人檢齊相關資料,循計畫執行機構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提出申請(請12月20日前先聯繫產學處)。
三、本計畫公告受理訊息,亦將同步於科技部網站(最新消息/計畫徵求)公告。
四、隨函檢附計畫申請書格式供參,其餘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計畫相關文件,請自行於科技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之「最新消息」或「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下載利用。
五、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
(二)計畫規定如有疑義,請洽科技部產學司電話:(02)2737-7241、(02)2737-7231。
註:首次申請計畫之主持人及申請書所列首次執行科技部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請務必於計畫受理申請截止日前完成至少6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請將時數證明擲送產學營運處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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