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計畫參採「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有關應用型產學計畫相關規定辦理,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請務必先行詳閱各項規定。
二、108年度第1期計畫申請須於108年1月29日(星期二)前將申請名冊函送科技部,逾期不予受理,校內申請截止日期108年1月20日(請於1/20前上科技部網頁填寫並送出),執行期限自108年6月1日起至109年5月31日止,相關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每件計畫科技部每年核定金額以新臺幣200萬元為上限,吸引業界投入經費(企業配合款)至少占總計畫經費20%且不得低於新臺幣20萬元。
(二)申請書內容可包含:
1、新服務商品:係指全新或創新商品/服務,包括內容、元素、水準、規格、組合等價值之增進。
2、新經營模式:係指建立新的服務運作方式、經營制度、作業程序、營運系統等,以創新企業或組織經營價值。
3、新行銷模式:係指在產品或服務銷售過程中,業者與顧客通路管理、互動溝通、關係建構、計價收費、暢貨物流等以創新方式與顧客或上下游等價值鏈成員建立新的溝通互動模式,以擴散新產品或服務效益。
4、新商業應用技術:係指引進新的資訊、通訊、系統、設施、設備等科技在服務業(商業)上應用,並產生創新價值者。
5、其他與社會脈動相關:其他非屬技術性的創新,可提升產業效益與社會影響,如引用人文藝術、社會關懷與創新,擴大技術運用價值。
(三)本計畫採3階段審查,分別為書面審查、簡報複審及決審會議,進入簡報複審之計畫,預計於108年3月至4月舉行複審會議,時間將另外通知。
(四)科技部依審查結果核給補助額度。計畫未獲通過補助者,不得提出申覆。
(五)本計畫屬科技部「產學案」之數量管制(quota)件數,核定補助後,列入計畫主持人執行計畫件數,共同主持人則不列入計算。
三、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四、詳請參閱:科技部108年度第1期「創新營運模式產學合作專案計畫」徵求公告
註: 首次申請計畫之主持人及申請書所列首次執行科技部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請務必於計畫受理申請截止日前完成至少6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請將時數證明擲送產學營運處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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