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醫申請產學大利多

1.計畫主持人獎勵金為產學合作計劃管理費30%。

2.產學合作計畫主持人費可每月編列1~2萬。(不受國科會限制)

3.為教師升等加分(新制產學合作升等法案送審中)。

4.產學合作計畫成功率比一般國科會計畫高。

5.中心可協助教師爭取研發成果的權益分享。

獎勵金試算:A老師簽訂一件總經費為新台幣100萬元的產學合作案,15%管理費 (15萬), 結案後 (隔年)計畫主持人可領得獎勵金NT$ 4.5萬元。

101年春季可申請之政府相關產學合作計劃:

1.國科會產學合作案101年第一期(先導型、開發型、應用型);申請日期:即日起~101年2月28日止。

2.醫療器材快速試製服務計畫;申請日期: 即日起~101年2月10日止。

3.經濟部學界協助中小企業科技關懷計畫;申請日期: 即日起~101年3月25日止。

把握機會申請產學合作計畫創造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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