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推動「產學研價值創造計畫」,以補助學校之方式,鼓勵學界與業界、研究機構合作,達成學界研發成果商品化、並以衍生新創公司(Spin-off)或新事業部門(Spin-in)為目的,並創造更高的產業價值。
【申請資格】
1.主導單位:國內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學校院。
2.共同執行單位:國內依法設立登記之企業、研究機構。
3.補助經費:以2年新台幣2,000萬元以下為原則,並視立法院預算審議情形調整。(如經構想審查後轉為先期研究計畫,則以1年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為原則)。
【申請及審查流程:】
1.計畫採隨到隨審方式,且學校之申請件數不限制。
2.本計畫先提構想簡報審查,通後過再提完整計畫書。
3.所有階段審查會議,產學(研)均應出席簡報。
【應備資料:】
1.申請表與學校、業者/研究機構基本資料表(1式2份)。
2.構想簡報(1式15份)。
3.計畫書草案(1式15份,待構想審查通過後的2週內繳交,計畫書附件應含業者/研究機構之合作契約書或合作意向書)。
4.共同執行之業者應檢附最近1期「勞保繳費清單之投保人數資料」影本2份。
5.私立學校及共同執行之業者,應檢附近3年會計師簽證財務報表影本(1式2份),共同執行業者若無會計師簽證之財報,則應附公司自編財報,並於封面加蓋公司大、小章。
6.共同執行單位如為研究機構,應檢附研究機構登記證明書影本(1式2份)。
【服務窗口】
1.申請聯絡電話:(02)2394-6000 #2802/2805/2809/2810/2814
2.計畫官網:點我連結
計畫申請相關規定及表格附件
請詳閱:點我連結
※特別提醒:建議若有師長欲提案,請依照申請須知P.21-22簡報大綱撰寫構想簡報,並於提案前先與計畫辦公室溝通(非正式溝通會議),以利計畫審查順利,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