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113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產業學院計畫申請事宜
說明:
一、教育部於112年10月6日以臺教技(三)字第1122303208號函(諒達)知旨揭計畫申請相關注意事項,合先敘明。
二、為落實就學協助機制,扶助弱勢學生安心學習,順利銜接就業,如搭配高教深耕計畫─提升高教公共性:完善就學協助機制,鼓勵並優先甄選經濟及文化不利學生參與本計畫「產業實務人才培育專班」,且前述參與學生占專班一半以上,則專班在籍學生人數不受至少30名之限制。惟應於計畫申請書「貳、二、(三)專班規劃」具體敘明針對弱勢學生之優惠甄選、錄取及輔導機制。
三、如有計畫申請相關問題,請逕洽本計畫專案辦公室葉小姐(02-3343-1291)、林小姐(02-3343-1180)及賴小姐(02-3343-1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