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臺灣國際產學聯盟─學研技術國際推廣

補助優秀專利成果赴國外推廣

●●●●●●●●●●●●●●●●●●●●●●●●●●●●●●●●●●●●●●●●●●

為加速本校優秀專利技術與國際接軌,藉由「南臺灣國際產學聯盟」計畫補助本校具競爭力之專利成果積極參與國際推廣活動,以提升其國際能見度,並促進國際產學合作與技術移轉之機會。

【推廣標的】本校專利技術(含申請中及已獲證者)

【推廣形式】參加2018/4/16-2018/8/17期間舉辦之國際會議(含演講、海報張貼或口頭報告)、論壇、展覽、廠商拜訪……等技術交流推廣活動。
※推廣國家須為專利申請國 (申請PCT專利者,於進入國家階段前為其會員國)。
※本計畫不補助中國差旅費。

【補助項目】1.來回機票費(以經濟艙票價計) 2.生活費(僅限活動期間)

※生活費依「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計算,實際匯率以出國前一天臺灣銀行賣出即期美元匯價辦理報支。

【補助對象】專利發明人、參與專利研發之研究人員(須為本校專任人員)

【補助員額】每件專利以1為限,同一人限補助1次。

【申請方式】

1.     請填寫補助申請表(下載),並檢附下列文件:
(a)
會議資訊 (:議程表、開會通知、參訪行程表等,須包含活動起訖日期)
(b)
報名證明 (如:邀請函、投稿證明、論文摘要等足以證明推廣主題為專利相關成果之資訊)

2.     繳交方式(兩者皆需)
(1)
電子檔:以Email傳送至R051063@kmu.edu.tw
(2)
簽章正本:請繳交至產學營運處(第一教學大樓12樓)。

      依申請順序先後,額滿截止

【核銷須知】

1.     經審核通過符合補助條件者,將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

2.     凡透過海報或口頭報告形式推廣技術者,須於海報或簡報檔內標示推廣專利資訊(如申請號、證書號等)

3.     申請人須於活動結束後兩週內,依核銷通知信所列,檢附相關單據及出差報告等文件至產學營運處辦理核銷,逾期或資料不全者不予補助。

【聯絡資訊】
產學營運處 分機2360
顏里真經理(
R051063@kmu.edu.tw)、潘庭宇小姐(R070028@kmu.edu.tw)

Go to top